2006年11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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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版光盘民居销售
温州一音像店老板被起诉
通讯员 张斌 任长荣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  江西省乐安县的谢某怎么也没有想到,自己销售盗版光盘竟也触犯了刑律,昨天谢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瓯海警方移送检察部门审查起诉。
  2006年7月份,谢某看到新桥住宅区附近的几家音像制品店生意红火,便产生了批发音像制品的念头。7月中旬,谢某向亲戚朋友筹集了一些资金,在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登记的情况下,租用了新桥街道西堡住宅区的一间民房,从江西南昌和温州等地购进了一批盗版光盘,做起了非法销售盗版音像制品VCD光盘的生意。由于该民房位置隐蔽,藏于民房之中,而且谢某将窝点的批发时间定在上午7点至9点短短的两小时之间,一时难以被执法部门发现,因此谢某的批发点生意一直不错。
  11月份,瓯海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获取线索后,立即展开排摸调查。11月3日上午,当安徽人王某、郭某、仲某等人来到谢某的批发点进货时,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,现场缴获盗版音像制品VCD光盘6700盒,经文化部门鉴定均属盗版音像制品。谢某交代,案发前已向一些地摊销售盗版光盘1100余盒,得赃款5000余元。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,谢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。